1.盡量考慮離家裡較近的單位 2.學校比行政單位好 3.志願盡可能多填,也絕對不要只填幾個而已。提供你們做參考.....
http://www.dgpa.gov.tw/ct.asp?xItem=9533&ctNode=1196&mp=4
一、榜示日 101.6.15(星期五)
1.101.6.15下午2時將職缺相關訊息公告於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,
錄取人員可先行上網閱覽。
2.選填志願相關說明資料 (含網路認證密碼、紙本選填志願表及問卷調查表),
由考選部連同成績單於榜示當日寄發錄取人員。
二、申請保留受訓資格
榜示後10日內
錄取人員因服兵役,進修碩士、博士,或疾病、懷孕、生產、父母病危
及其他不可歸責事由,以致無法立即接受分發,
應於榜示後10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申請保留受訓資格。
三、網路選填志願
101.6.21(星期四)上午9時起 至 101.7.3(星期二)下午6時止
1.選填志願期間,電腦系統24時開放;另逾上開規定時間後,系統將自動關閉,
請錄取人員確實掌握時間。
2.如無電腦等上網設備,可於選填志願期間之上班時間內,
至各直轄市政府及各縣(市)政府暨所屬機關(構)學校、 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洽借上網所需電腦設備。
四、紙本選填志願
收到選填志願資料至101.7.3(星期二)
請將所填志願表親筆簽名及蓋章後於101.7.3前(以郵戳為憑)
以限時掛號寄回本總處。
五、公告分配結果
101.7.17(星期二)上午10時
1.分配結果將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站公告,
並於當日以掛號寄送錄取人員。
2.請錄取人員逕向用人機關洽詢報到事宜。
如分配現缺者,應於報到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0內向用人機關(構)學校報到。
如被分配之職務如尚未出缺者,則由用人機關(構)學校於職務出缺後,
再行通知報到日期。